欧冠联赛的参赛名额是怎么规定的?
欧洲冠军联赛的参赛名额是按照欧足联所设定的一套计分制度排列出欧洲各联赛水平,以过去五年内各联赛俱乐部在各项国际或欧洲赛事上的表现加以指数计算,并据此分配名额。
参赛资格如下:18个冠军席位,0或1个欧冠卫冕冠军专席。通常上届欧冠卫冕冠军能通过国内排名直接获得参赛资格,因此不占用卫冕冠军名额。
欧洲冠军联赛共分为五个阶段进行,分别是是预选赛阶段、资格赛阶段、附加赛阶段、小组赛阶段和淘汰赛(含决赛)阶段。
排名组(共2队)欧战积分第5-6的联赛第三以及欧战积分第7-15的联赛亚军,一共11队将经过资格赛(两轮)和附加赛决出两个晋级小组赛名额。
欧冠参赛球队,是根据UEFA排名决定的,一般是前三名拥有3个正赛名额,1个附加赛名额,总共4个。5名的球队,拥有2个正赛名额,一个附加赛名额,共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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